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4:59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4层生态环境分局,邮编:242800,电话:0566-5031765,邮箱qyhuanb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综合防治、生态建设、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举报投诉处理等在内的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5条,以及政务新媒体部分微信公众号青阳生态环境,共发布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按期答复;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及时整改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存在的问题,清理情况说明等历史无效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作为市局下属单位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环境新闻和环保信息,结合电子屏、政务公开栏、宣传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监督权等。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学习培训,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通过建章立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水平。二是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人员队伍还需加强,在内容设置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及时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络、新媒体、社会宣传等活动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