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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政府服务中心八楼 邮编:242800,电话:0566-5031765,传真:5031765)。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重点领域、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24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2项三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2余条。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公开部门文件3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3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5条,其中机构简介2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信息29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民生工程、国有产权交易、政府购买服务、国有企业信息、金融市场监管等信息413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开应急管理信息8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本年度共发布本级解读材料9条,其中负责人解读2条,其他解读7条;本年度共发布上级解读材料7条。回应关切8条,其中主动回应5条,互动回应1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8条,其中公开制度3条,专项工作3条、工作推进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四)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挖掘新载体、新形势,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47

12

行政强制

3

-3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0.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目录设置。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24项二级目录,其中,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目录中设置14项二级目录、10项三级目录,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2020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二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速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1月17日

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