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青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9:22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4号,电话:0566-5020925,邮箱:qyxgajbgs@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要求,围绕全县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社会关注热点,大力推进公安工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确保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5年,青阳县公安局共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6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电信诈骗、交通管理等主动回应15次,全年办理网友留言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青阳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核、信息公开、信息受理和责任考核等工作,提高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开展错敏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全面排查清理整改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专栏安全高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优化服务互动功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县公安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栏目及“青阳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青阳公安在线”微博公众号的平台建设,加大对热点问题,警务工作等信息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认可。

(五)监督保障。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8

行政强制

18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业务领域的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政策解读的形式还可以更加生动多样(如图解、视频解读等);二是执行标准不够统一,局属单位之间政务公开的水平参差不齐,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材料,使解读内容更丰富,方便群众理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特别是提升基层单位的公开水平。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公安、服务公安的重要抓手。县公安局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