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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37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54号,电话:0566-5020925,邮箱:qyxgajbgs@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阳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青阳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4年,青阳县公安局共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2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电信诈骗、交通管理等主动回应16次,全年办理网友留言10条,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专题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来源审核,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网站巡察、政民互动、留言答复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定完善青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拓展“青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的业务范围,做优做强“两微一端”账号的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规范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抓好队伍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经办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建议。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554

行政强制

16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青阳县公安局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形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政策解读的方式和载体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深度及广度有待增强等方面。

下一步,青阳县公安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措施,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等渠道,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宣传,以图文动画、图表、在线访谈、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便捷性与直观性,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努力做好信息发布、解读。三是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理念,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办理机制,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