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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1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其中财政决算9条,公共资源交易14条,政策法规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领导8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资金19条,应急管理12条,精准脱贫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行政权力运行28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招标采购信息5,重点领域4条,新闻发布56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充分运用县政务公开平台,重点对林业相关文件的解读,采用图文并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形象化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林业重点领域,定期对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处理出现的预警及其他情况。

(五)监督保障。

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依申请公开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工作认识不够充分,条文不够熟悉,业务能力还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了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明确工作职责,多渠道进行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林草信息的知晓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