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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66/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园林路40号,电话:0566-5021303,邮箱:ahqylyj@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林业中心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编辑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负责编辑审核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重点报道有特色的、有成效的林业工作。
4.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公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不断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围绕林业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对栏目进行调整,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力求符合规范。
5.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报送、评议、考评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四是做好统筹。对照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拟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并将目录分配到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全年接受上级开展政务公开测评4次,并及时对测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行政权力的结果,要及时予以发布。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时发布相关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