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青阳县林业局 | 规范简称:县林业局 |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23003291448Q | 办公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园林路40号 |
联系电话:0566—5021303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和苗木花卉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具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标准。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职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沈飞
职位: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566-5031908
沈飞,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任县委办副科级职务,县人大常委等。
姓名:张国昊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5021368
张国昊,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任乡镇副乡长等。
姓名:吴丰军
职位:党组成员、南阳林场场长
联系电话:0566-508601
吴丰军,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省委党校经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南阳林场场长。
曾任副科级事业单位正职。
姓名:刘建中
职位:党组成员、林技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66-5031909
刘建中,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林技中心主任。
曾任副科级事业单位正职。
姓名:朱传勇
职位: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66-5024242
朱传勇,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曾任乡镇武装部长,组织委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副职。
姓名:陈语艳
职位: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0566-5027149
陈语艳,女,汉族,199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青阳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
曾任乡镇副镇长。
机构名称:办公室 | 负责人:陈萌 |
职位:办公室主任 | 联系电话:0566-5021303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
二、负责会议组织、职工学习、文电处理、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安全、文明创建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负责林业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工资和职业教育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机构名称:财务科 | 负责人:施坤龙 |
职位:财务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5027250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指标体系以及林业工程建设的标准和经济定额;
二、负责编制林业发展计划、林业重点项目的立项申报;
三、负责征收和管理各项林业基金、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负责林业财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林业经济和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资产经营及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收支和内审工作;
五、指导城镇绿化、公路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
机构名称:林政科 | 负责人:苏义海 |
职位:林政科科长 | 联系电话:0566-5027253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及有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县级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数据统计、管理和建档工作;
四、负责森林资源公益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和下达年度森林采伐量和木材生产计划,监督并审核森林资源使用情况,考核各乡镇森林资源质量;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竹经营(含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木竹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六、指导木竹检查站、基层林业站的林业行政执法,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七、建立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管理档案;指导并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依法转让和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八、组织拟定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开发的规划,参与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调整、修改;指导、实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 | 负责人:王志勤 |
职位:主任 | 联系电话:0566-5030444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保护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分析基层测报数据,发布当地森林病虫害中短期预报等;在县域范围内,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工作;承担全县森林检疫处罚工作;承担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和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工作。
机构名称: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负责人:臧毅明 |
职位:林技中心副主任 | 联系电话:0566-5025862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负责林业生产项目申报;
2、编制植树造林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林木种苗及造林营林工作;
4、负责林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5、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
机构名称: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 | 负责人:汪登峰 |
职位: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 | 联系电话:0566-5036166 |
办公地点:青阳县园林路40号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工作,受理林权登记,依法承办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林权证发放工作;
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
四、组织、协调、监督实施林木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货款、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森林保险等业务工作;
五、受理调处林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