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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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领导
  • 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单位全称: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范简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社会信用代码:11341823MB1688302A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联系电话:0566-50206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单位职能

(一)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定并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合。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和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经济调节、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设计。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验。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管线规划管理。加强村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规划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拟定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化发展战略;拟订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市、村镇各层次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和实施。

负责城市规划设计、科研、勘测、道路红线、计算机信息等工作。负责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其临街建(构)筑物、城市桥梁、广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要区域广告灯饰规划和设计方案审查。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各乡镇城乡规划工作;组织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和城市其他发展需要控制地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技术论证和审查。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组织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配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管理、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承担县规划和用地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姓名:江明星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566-5020601

分工:
主持局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简历:

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曾任乡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乡镇长、县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等。

姓名:徐科贝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566-5020605

分工: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有偿使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城乡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管理、建设项目方案审核、市政景观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室、建设项目规划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县规划编审中心。联系庙前中心所。
简历:

徐科贝,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曾任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纪委书记等。

姓名:吴成明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566-5020611

分工: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安全生产、地质勘查和灾害防治、生态修复、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与地灾防治科、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心。联系蓉城中心所。
简历:

吴成明,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合肥工业大学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曾任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纪委书记。

姓名:柏安定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566-5020606

分工:
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历:
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安徽农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曾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等。

姓名:骆劲峰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566-5020602

分工:
负责测绘和地理信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勘察测绘队)、信息化建设科。联系陵阳中心所。
简历:

   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曾任二级机构负责人。

     

姓名:陈娟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5020002

分工:
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卫生健康、党风廉政、党建、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服务、绩效考核、行政审批、双拥、政务服务、政务中心窗口建设、中心所建设、乡村振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田长制办公室、县地产管理开发中心。联系木镇中心所。
简历:

女,汉族,1980年7月出生,安徽省农业大学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曾任县乡镇所所长等。

姓名:曹文

职位: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联系电话:0566-5020627

分工:
负责执法监察、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吴成明同志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安全生产、地质勘查和灾害防治、生态修复。分管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协助分管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与地灾防治科、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心。联系石安中心所。
简历:

曹文,男,汉族,198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曾任二级机构负责人。

机构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曹雪飞
职位: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6-5020610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及发布、舆情应对、政务公开及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拨付资金的管理。依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工作。配合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机构名称:综合科 负责人:汪正田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16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区域内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单位重要文件文稿,协调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本单位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牵头负责“三长制”、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自然资源等专项督察、自然资源审计、四送一服、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联合审批事项。承办政务服务、在线审批监管、“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张升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55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及测绘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法规培训;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事项受理、督办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权力及责任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制定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行政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人:严晓君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13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

机构名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章俊生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

机构名称: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人:朱文强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010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协助县政府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城市设计,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报批以及方案管理工作;拟订近期和年度城镇规划编制计划。
机构名称:建设项目规划科 负责人:谢慧琴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025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审核跨区域重大项目选址、选线;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拟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贵审查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技术审查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负责建设工程的验线和竣工规划核验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批后监督。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参与编制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的专业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市政交通工程和市政管线工程“一书二证”的核发工作;参与市政交通、管线工程的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四线”管理工作;负责景观环境规划设计的审查、实施管理(包括城市公园、风景旅游区、城市广场、城市灯饰、建筑小品、住宅小区、建筑物立面装饰等);负责城市雕塑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其临街建(构)筑物、城市桥梁、广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要区域广告设置规划和装饰设计方案审查。
机构名称: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人:刘新媛
职位:副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26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上报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矿产资源保护与地灾防治科 负责人:张冕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15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矿业权评估确认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工作。协调和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执行省、市级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本级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机构名称:矿业权管理科 负责人:方繁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14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依法按照权限进行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核上报、审批登记发证、延续、变更、注销、年检;负责矿业权的转让审查上报;依法进行矿业资产开发、利用和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企业的“三率”考核、依法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业资源管理秩序;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县和重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及区域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在册矿山火工品供应的审查。


机构名称:信息化建设科 负责人:章龙祥
职位:科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89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规章,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负责信息保密技术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本局网络安全、局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基础档案保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利用,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配合有关科室做好信息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机构名称: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陈靖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3305001
办公地点: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春秋冬季(1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机构职能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5年11月6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青编[2015]24号文件批准设立,主要职责是承办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机构名称:青阳县地产管理开发中心 负责人:杨剑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5020629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履行全县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等职责。
机构名称:青阳县规划编审中心 负责人:范振兴
职位:主任 联系电话:0566-5020025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等。
机构名称: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人:曹文
职位:大队长 联系电话:0566-5020607
办公地点:青阳县九华西路3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履行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依法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