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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4:56 来源: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镇望华路143号,电话:0566-5512007,邮编:2428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庙前镇严格按照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与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提升,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庙前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教育、救助、安全等重点领域,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达301条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梳理,覆盖20项事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庙前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依法办结4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庙前镇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恪守“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工作准则,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管理双重机制,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内容关,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无误、安全合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常态化”向“精细化”升级,以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夯实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拓展基层公开渠道。督促全镇9个行政村按期更新线下公开栏,重点规范机构人事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等关键信息公示,做到工作提质、服务增效,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二是优化线下服务阵地。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升级政务公开专属区域,结合群众高频需求优化制度公示清单、规范专窗设置、配齐服务人员,打通线下公开服务“最后一米”。三是是压实专栏管理责任。明确镇党政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运营,保障专栏内容精准高效推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精准查漏补缺。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任务节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二是完善监督检查闭环,强化过程管控。以村务公开为重点,采取“多轮次、下沉式、全覆盖”走访调研模式,精准收集对公开内容、形式、实效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针对性。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纳民意民智。2025年,庙前镇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搭建线上线下意见征集平台等方式,主动倾听群众诉求与建议。从全年社会评议结果来看,2025年,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相关工作考核、社会评议问责及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分析

一是公开深度与解读效果有待提高部分信息的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告知层面,背景说明、决策依据及政策内涵的解读不够深入透彻。特别是本级出台的政策措施,解读形式较为传统,未能充分运用图表、视频、问答、案例等多样化方式,影响了政策的有效传播和公众的理解接受。

二是公开渠道与形式创新相对不足。当前公开载体仍以政府网站、公示栏及有限的新媒体平台为主,渠道覆盖面和服务精准度有待拓展。面对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差异,政务信息缺乏分层分类的精准推送和互动性强的公开形式,制约了政务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效能。

三是协同联动与责任传导尚需强化。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重要性认识仍需提升,在任务落实、信息报送、回应关切等方面存在协作不畅、反馈不及时等现象。跨科室协同机制与闭环管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夯实,影响了整体工作的协同效率和落实精度。

四是公众参与与反馈机制不够健全。在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评价方面,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常态化、制度化的互动反馈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未能充分激活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解读创新,提升政策到达率。围绕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切事项,探索建立政策起草部门+宣传机构联合解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解读效果评估,持续优化表达方式,确保政策内涵精准传递。

二是拓展平台矩阵,推动公开立体化。在巩固现有平台基础上,积极利用数字乡村平台、社区电子屏、乡村广播等贴近群众的载体,延伸公开触角。探索建立面向特定群体的信息精准推送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公开渠道体系。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促进运行规范化。进一步细化镇、村(居)及各科室的公开职责清单与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提升全镇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任务层层落实、形成管理闭环。

四是拓宽参与渠道,增强政民互动性。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与反馈机制,在重大决策前主动听取民意。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流程,提高办理质量与满意度,将公众参与和监督有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