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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08:37 来源: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镇政府服务大厅一楼区域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加强与其他地区沟通联系,主动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扬长避短,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建立制度。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围绕重点领域、管理和服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3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433条、政策解读类31条、回应关切30条、公开政府文件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抓好依申请公开推进,逐渐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不同情形下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加强各地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全年本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完善各项制度,更新公开目录,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政务信息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平台建设。积极主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优化网站设置,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梳理规范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提升公开实效。二是丰富公开渠道。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康养庙前”、同时在镇政府服务大厅一楼区域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多样化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设立社会评议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庙前镇政务公开工作。我镇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条例》学习贯彻,提高工作能力。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反馈,加强沟通。2022年,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不及时或不能给党政办提供需要的信息

二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些内容更新不及时或长期不更新;有些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何开展,安排各部门认真配合党政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党政办提供栏目所需公开的各类政策信息,工作信息等。

二是提升能力。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