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190号,电话:0566-5021364,邮箱:ahqymz@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条。围绕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工作重点,我局将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工作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重点,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领域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例如,每月及时公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人员保障金额,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创新开展“携手相助,让救助更有温度”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满意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县民政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传真、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以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由各业务股室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步审核,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核与校对,分管领导终审后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等安全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青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机关各股室为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同时,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常态化更新推送民政各项政策和工作动态,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出了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监督保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此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全局各股室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公众关注的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