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190号,电话:0566-5021364,邮箱:ahqymz@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信息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0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42条,机构领导与设置信息26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条,行政权力运行及“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6条,财政预决算及资金信息97条,民政相关业务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专项信息348条,应急管理信息19条,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8条,政策解读信息26条,回应关切14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民政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