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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47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阳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85号,电话:0566-5021415,邮箱:czqyjtj@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青阳县教育体育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2条,其中基础栏目464条,重点领域88条。通过青阳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551条。妥善办理池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153件,县长信箱互动9件。同时认真做好来访、来电咨询解答和信访办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青阳县教育体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股室的对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从拟文部门负责人到分管负责人再到局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审核,再予以公开,保证信息质量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青阳县教育体育局依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进一步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青阳县教育体育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在工作考核方面,县教体局严格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3年县教体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2023年仅对少部分文件进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面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推动。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对照政策解读要求,完善政策解读内容,提升教体系统政策解读的宽度和深度。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完善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充分利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青阳教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教育体育相关政策、资金、招投标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针对教育体育领域的重大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青阳县开设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青阳中学率先落实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县教体局将有序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好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针对政务公开季度、月度测评,对照排查结果,抓好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清零。坚持做到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同类问题多次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