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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6:21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85号,电话:0566-5021415,邮箱:czqyjtj@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阳县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时效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全县教体系统共有200余篇新闻报道在级以上媒体发表,教体公众号推送新闻643篇。安徽电视台8次、学习强国平台6次报道我教育新闻;《人民日报》《中国体育报》《语言文字报》《安徽日报》安徽教育》《安徽青年报》《教育文汇》等主流媒体50余次宣传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青阳县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教体系统信息40余截至12月31日,县教体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11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9条,应急管理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8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5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3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10条。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域调整方案》的通知,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结果,教师招聘公告、结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证书发放公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青阳县教体局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局办公室审核、局分管领导审签”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落实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机制,坚决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对于不予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报备登记,确保政务信息规范管理。

2022青阳县教体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数量为2,无废止、失效及修订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发布教体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要求进行信息分类分项公开。同时还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多种政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教育信息的公开力度,图文并茂展示教体事业发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完善教体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度,确立主要领导为审核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为经办人的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2022年,教体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结果较满意。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与发展新形势,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偏多,群众意见征集和新闻发布会方面有所欠缺;二是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需要加强业务培训;三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

下一步,将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做好群众意见征集和新闻发布会工作,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做到准确全面;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要求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教体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涉及人事变动、分工调整、注册注销、群众关切、招标投标等情况,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青阳县信息公开网站的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中,专门设置了“教育”栏目,公开了全县学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