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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85号, 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415,传真:50214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教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教育初心,克服疫情压力,规范公开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教体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网站公开各学段开学时间、各学段开学工作指南及相关政策解读。
2.教育扶贫工作。一是公布2020年教育扶贫相关政策。二是公布2020年教育扶贫资金项目。
3.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是增设“义务教育领域”公开栏目。二是主动公开各学校相关信息。三是主动公开2020年高中录取结果。
4. 校园安全工作。一是增设“应急管理”公开栏目。二是及时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三是积极公开各类安全督查情况。
5. 体育工作。一是积极公开2020年体育活动安排。二是主动发布相关体育赛事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通过正式途径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所有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我们负责后台教体板块维护及发布信息的审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教体工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开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谁主管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形成信息发布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不确定,工作协调比较困难,容易出现工作空档期。二是公开信息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多以政策文件为主,政策解读、活动开展等相关信息公布较少。
(二)改进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人员,多方面、多渠道收集信息,快速高效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