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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0:00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qy.gov.cn/Xxgknb/showList/676/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路241号,电话:0566-3261175,邮箱:826456706@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9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热点回应和政策解读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查询统计功能,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学习,稳步提升公开申请答复的规范度,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层层抓落实。同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按照最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化操作信息发布后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

(四)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实现政务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对象等公开要素统一标准。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与具体业务人员,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细化公开重点和要求,依法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同时,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及时跟进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内容不够充实,方式不够多样化。

改进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加大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公开的力度,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已取得明显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