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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566-32611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常抓常议。及时调整充实专栏维护人员,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局政务公开专栏,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办举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安排专题学习《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加深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信息221条、救灾领域相关信息138条,公开重点栏目信息140条,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聚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等通知文件,并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开设专栏定期公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深化防灾减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防汛防台、极端天气、森林火险预警和应对处置信息。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做好各类行政审批结果公示。及时发布人事、建议提案、计划总结等信息。2023年累计及时发布灾害预警45条,提升了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青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栏目的内容公开和维护,第一时间推送应急动态新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用火用电安全、雨雪凝冻天气出行安全等信息。切实保障网站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我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作为对各股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专人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抓好条例宣传。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计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利于群众更加便快捷查找网站信息。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要着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落实常态机制,解决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提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采用多途径、多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