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qy.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82号,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50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阳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青阳县税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监督保障”等20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8项三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0余条,基本实现税收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9条,其中机构简介5条、局领导简介2条、内设科室、直属机构简介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中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青阳县税务局把减税降费作为全系统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减税降费工作安排,促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发布重点领域税收优惠政策政务公开信息6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3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青阳县税务局暂无重大建设项目。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青阳县税务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公开2019年度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情况说明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青阳县税务局分别在相关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青阳县税务局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未收取政务公开有关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省市县最新版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承接市税务局、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格式、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规范。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减税降费工作,及时公布国家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公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落实措施、成效。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全县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要求。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县税务局工作实际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领域,逐项明确了本单位主动公开标准目录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外,相关信息在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平台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19年,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其中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文件,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税务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四是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工作实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切实提升工作实效。2019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19年共进行2次整改落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38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813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25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76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以来,青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落实,但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有关数据传递等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有待加强绩效考核。
(二)改进措施
2020年,青阳县税务局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把握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认真学习、强力推进,以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力争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发挥好政务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具体来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教育,把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2.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不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力度。
4.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通报,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动态情况,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运维电话:0566-5038187 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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