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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青阳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深化公开促规范、优化服务提效能”为核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自然资源规划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全县自然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发布信息822余条,其中自然资源领域605条,部门文件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财政资金14条。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4件。高效办理12345热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等受理渠道的咨询和投诉等信息,全年共办理回复166余条。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8条,其中防治方案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依法办结15件,1件结转2026年办结。1件回复被提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尚在审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公开准确。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等保密审查制度,持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发展。
(四)平台建设
一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对外公开门户中枢,作为企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的主要渠道。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数据共享共用,实现更多事项、业务全程规范化网办。三是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保障重点领域维护和信息更新。扎实打造自然资源规划工作宣传阵地,增进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督促各项工作,同时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二是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对标整改,常态化发布信息,提升实效与服务水平。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聚焦日常工作的持续推进。四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2.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2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信息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政策解读的发布量和效果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全流程规范性和质量仍需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提升。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加强对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把关,在多使用通俗易懂的字句对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上下功夫,争取在解读的方式方法方面有创新,增加图文、视频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力争让解读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政策解读发布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公开工作落实,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应公开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学习,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结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信息编辑写作报道的能力培训,提升业务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