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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57 来源: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新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邮编:242808,邮箱:593641529@qq.com,联系电话:0566-57532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河镇根据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文件、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48项一级目录,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衔接”等重点工作领域目录下设二级目录,确保信息公开清晰透明。   

2023年,我镇公开各类信息476条,点击量为75551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1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7条,应急管理信息9条,安全生产信息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备案制度,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内容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全面把关、落实。同时,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例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常态化开展对网站不良信息、虚假信息等内容的全面检查,对各个目录的内容进行逐篇检查,修改发布不规范的信息,并按照要求规范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完备、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镇为继续保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工作氛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坚持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焦点,切实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职责,及时公开全镇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惠民惠农政策、热点舆论回应等内容。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根据信息公开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工责任表,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便民服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门结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比2022年,新河镇在2023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此外,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针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因此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是:一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不够深入,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高。二是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生活贴合度不够高,互动频率较低。三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认真研读并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县开展的政策解读培训、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等,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