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规建办函〔2015〕2号
县直各部门:
现将《2015上半年省政府督查我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期将整改情况反馈至青阳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
2015年6月9日
2015上半年省政府督查我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2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发展,结合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评的意见,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部门对反馈的问题本着快速、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如果发现对问题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的,将严厉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部门、整改时限
(一)规划提升行动
老城区、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存在差距。
1、整改措施:按国家新标准尽快优化县城总体规划,完成老城区、新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
2、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3、整改时限:2015年底前完成
(二)宣传发动
宣传栏目不规范、内容不够丰富
1、整改措施:在青阳电视台、政府网站、池州日报青阳版设立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专栏;丰富、充实现有专栏的内容;各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信息。
2、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委、县电视台、池州日报青阳版、各相关部门
3、整改时限:6月底前完成
(三)整洁行动
1、农贸市场环境较差
(1)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农贸市场环境问题,杜绝卫生死角
(2)责任部门:县城市经营公司
(3)整改时限:6月底前完成
2、部分建筑、拆违工地存在建筑垃圾、扬尘现象
(1)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建筑、拆违工地的建筑垃圾、扬尘现象
(2)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3)整改时限:7月底前完成
3、某些农贸市场活禽没有实现隔离宰杀
(1)整改措施: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
(2)责任部门:县城市经营公司
(3)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4、环卫工人较少,背街小巷存在生活垃圾
(1)整改措施:加大环卫工人配备,实现背街小巷生活垃圾清扫全覆盖
(2)责任部门:县行政执法局
(3)整改时限:6月底前完成
5、《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1)整改措施:加大《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市民素质
(2)责任部门:县文明办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蓉西农贸市场一处水厕没有通水
(1)整改措施:保证县城水厕设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2)责任部门:县城市经营公司
(3)整改时限:6月中旬前完成
(四)畅通行动
1、城市道路存在违章停车现象
(1)整改措施:杜绝城市道路违章停车现象
(2)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整改时限:8月底前完成
2、部分主干道缺少隔离护栏
(1)整改措施:加快县城道路主干道设置隔离护栏的进程
(2)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3)整改时限:9月底前完成
3、汽车站部分感应设施损坏
(1)整改措施:对汽车站损坏的感应设施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3)整改时限:6月中旬前完成
4、慢行道与人行道存在混合现象
(1)整改措施:合理区分慢行道与人行道,解决混合现象
(2)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整改时限:10月底前完成
(五)绿化提升行动
城市绿化某些树苗直径较大,道路绿化密度偏大
1、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保证城市绿化、道路绿化按国家标准执行
2、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3、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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