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省林业局林护函[2020]3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联系方式:0566-5812302。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486104274@qq.com);邮寄:(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邮编242801);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陵阳镇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文件名称
《陵阳镇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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