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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6:52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安排,在政务公开网重点做好群众关切的内容专区,聚焦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其中,重点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救助、农业农村政策、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群众公众关注度与参与度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办结。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坚持政府信息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明确分管领导与专职人员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协作顺畅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和定期更新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排查清理,对失效或过时信息及时标注或移除,防范信息错误与滞后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分类清晰、便于检索。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活力丁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办事指引等一站式服务,更好的多渠道的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  

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与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025年,我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镇级各业务部门配合度有待提升,提供的部分待公开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发布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镇级各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传达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讲解信息内容注意事项,提升信息内容质量;二是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及更新机制,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做到积极响应,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