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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09:55 来源: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青阳县中心城2号楼8层,电话:0566-5021358,邮箱:380373481@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发改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委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发改政策、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发改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积极对接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依托青阳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公开力度。

三是开展学习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学法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操作流程、保密审查等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全年我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信息。通过青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主动公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02条,其中政策文件解读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8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情况信息2条、等发展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粮食安全、项目入库、民生价格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已全部依法按期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5年度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委依托县政府网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信息,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强化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功能,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渠道。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较为单一以常规工作动态为主,政策解读、服务指南等贴近群众需求的信息相对偏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群众互动不足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规范把握不准,对信息公开的流程不熟悉。部分信息公开环节和内容需要调整细化,更加贴近群众申请公开需求。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以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责任,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协调机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提升回复效率。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登记、审核、分办、汇总意见、告知答复、备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