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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21 来源: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中心城2号楼8层,电话:0566-5021358,邮箱:380373481@qq.com,邮编:242800)。

总体情况

2024年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主动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传达政策信息导向,积极参与信息平台建设,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进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年我委依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关系群众利益等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2条、“三公”经费情况信息2条、发展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包含价格与收费等信息65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等政策信息共发布221条。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4年度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委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2024年我委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精简归纳,对上传信息进行归规范化,政策解读进行多元化,避免出现错字错句、敏感词等错误以满足群众、社会企业信息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委积极参与县区部门政务公开集中办公,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与省、市同步,对公开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对涉及我委重点领域目录加以精简归纳突出重点,内容导向。

(五)监督保障。

我委严格依据年度任务,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与社会监督,及时采纳群众意见,更好地为县发展改革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发布不能做到及时跟进;业务经办人能力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做到及时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要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合作,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在经审核后予以公布。二是经办人员要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相关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