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青阳县人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1:53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阳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人社医保职责定位,将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

青阳县人社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6条,内容涵盖社保经办、就业服务、医保政策等领域。其中聚焦民生关切的重点栏目信息59条,就业创业72条,社会保险120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57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校对环节同步核对内容准确性、表述规范性及保密合规性,层层压实责任,全年未发生违规发布、信息失实等问题。二是严格强化信息安全保密各项管理措施。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专项检查与风险排查,全面防范信息泄露、篡改及滥用风险,切实筑牢人社医保领域信息安全保密防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人社专栏内容,确保内容更新贴合群众需求。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运维,承担信息更新、内容审核、留言答复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保障,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股室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定期开展失效信息更新工作,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对工作不力的通报问责,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内容时效性不足。政策更新、业务动态存在报送滞后,未实现即时公开。二是发布覆盖面较窄。政策解读、服务成效等内容供给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限时报送与督办机制,保障信息即时发布。二是补充政策解读、服务案例,拓宽公开维度,精准匹配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