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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0:24 来源:青阳县信访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路246号,电话:0566-5025175,邮箱:qyxxfj@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阳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信访相关信息。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25条,其中部门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部门预决算4条、公共服务清单2条、回应关切13条、监督保障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在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有效排除泄密隐患和风险,切实提高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开展自检,及时查漏补缺,提高信息发布的频率和质量,提升信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常态化开展网上巡查,确保信息公开专栏安全可靠、无错漏、更新及时,不断提升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二是意见征集开展较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提升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