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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30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完成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青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阳县乡村振兴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同时,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61条。政策法规信息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2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7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8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19条,规划计划2条,扶贫领域48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2022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并及时回复和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页面、电话、邮箱地址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畅通各个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加大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明确主要任务和节点目标,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业务培训计划,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与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二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大乡村振兴政策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