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00:00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94/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乡村振兴局二楼,电话:0566-5023609,邮箱:qyfpbxx@126.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青阳县乡村振兴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脱贫攻坚社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更改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年度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了上级和本级关于扶贫领域的各项政策共计41条,发布各类信息总数168条,各类解读信息2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3条,积极宣传全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工作动态经分管领导审核、重点工作经主要领导审核;二是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按照国办、省办以及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县本级的乡村振兴领域公开目录进行更新调整,积极接受第三方检测评估,及时调整网站栏目,梳理整改错误内容,确保公开质效。主动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信息,并高质量完成报送任务。

(四)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优化目录设置,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全年2次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人。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各科室信息员。领导小组实时调度其它业务科室,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关主动公开的信息、政策及解读等内容。坚持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牢固树立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的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策解读内容的质量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同时丰富解读形式;二是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信息公开力度需要加大,信息的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社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升解读质量,对每一个文件均要从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方面开展解读,同时增加图表解读、动漫解读等;二是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公开,重点加大贫困村和特殊贫困群体的巩固脱贫成果、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帮扶、与乡村振兴衔接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扩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