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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科技经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来源: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青阳县科技经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科技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371)。

一、总体情况

2020来,青阳县科技经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确定专人撰写、收集整理政务信息,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科技经信局围绕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22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6项三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7余条。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公开部门文件9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4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21条,其中领导简介7条、机构简介1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13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信息3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重大项目建设1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情况。

本单位公开扶贫工作信息13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开应急管理信息11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信息4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招录事业单位人员1名。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本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0条;回应关切4条;监督保障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科技经信局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局内各科室,做到人员到位、积极落实,及时安排部署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设置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并将原有信息迁移到对应栏目内。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促进公众参与。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系列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加大新媒体公开力度,坚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水平亟待提升,公开内容条目仍然不够规范,发布信息条数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项目全流程信息完整性较差;三是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加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水平;四是更加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激发信息公开工作热情。

改进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并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的频次和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