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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青阳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青阳县扶贫开发局”板块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扶贫办2楼,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3609,电子邮箱:qyfpbxx@126.com)
总体情况
2020年,青阳县扶贫开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青阳县扶贫开发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20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扶贫领域、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7项二级目录,其中,扶贫领域类目录中设置13项三级目录,精准脱贫类目录中设置2项三级目录。 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4条,基本实现脱贫攻坚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5条,其中机构简介2条、领导活动13条、设置了政府权力配置工作专栏,包含了部门介绍、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中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1条、上半年度总结下半年计划1条,年度工作总结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3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领域情况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确保每月有更新,全年共发布信息48条。
二是落实贫困对象识别与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全年共发布信息6条。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为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情况、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28条。
四是落实扶贫项目信息公开。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全年共发布信息26条。
五是落实行业扶贫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扶贫行业信息45条。
六是落实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对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千企帮千村”、全国扶贫日活动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日常工作动态经分管领导审核、重点工作经主要领导审核;二是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优化目录设置,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明确专人具体经办、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牢固树立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意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的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数量不多,且质量参差不齐,公开内容较单一片面;监督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四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学习,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时起草、同时发布,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图文并茂,让群众看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阳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