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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扶贫开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00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青阳县扶贫开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青阳县扶贫开发局”板块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青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扶贫办2楼,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3609,电子邮箱:qyfpbxx@126.com


  1. 总体情况


   2019年,青阳县扶贫开发局紧紧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在省、市扶贫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条例》于2019年4月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公布,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青阳县扶贫开发局加强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为新《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科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完善公开制度,为新《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新《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为新《条例》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1. 主动公开情况:青阳县扶贫开发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17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6项三级目录,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0余条,基本实现脱贫攻坚领域全覆盖。

     .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10条,其中机构简介2条、领导简介2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简介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委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其中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1条、年度工作总结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8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领域情况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确保每月有更新,全年共发布信息49条。

二是落实贫困对象识别与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全年共发布信息19条。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大扶贫资金信息公开。为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情况、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6条。

四是落实扶贫项目信息公开。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全年共发布信息22条。

五是落实行业扶贫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扶贫行业信息58条。

六是落实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对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千企帮千村”、全国扶贫日活动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19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致力于建设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第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信息发布办法,并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第二,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成效,梳理和审查现有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努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平台建设: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

(五)监督保障: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办公室中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进行了具体明确,将任务分解到股室,落实到责任人。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充分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信息发布办法,并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成效,梳理和审查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努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问题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照问题,积极整改。在宣传、执行过程中加大自查力度,确保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以保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压实。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干部绩效考评工作内容之一,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做到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努力构建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定向到人、覆盖广泛的信息收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将进一步服务群众需求。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