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hqy.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058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基本医疗卫生、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25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与财政专项资金类目录中设置17项三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4条,基本实现招投标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内设科室、直属机构简介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12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青阳县童埠码头堆场环境设施完善工程、青阳县第三幼儿园项目、青阳建投-东河创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4#-7#楼工程、青阳建投-尚书房7#-22#楼、S1-S3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公开2019年度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情况说明、青阳县青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条信息。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也未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07条。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284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本年度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7条,县本级政策解读7条。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发布回应关切项目类信息10条,其中主动回应信息6条,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网络访谈1条,互动回应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科室分头抓”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确保“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二是落实工作任务,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今年机构改革后,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依据《关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池数资函〔2019〕131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升级后的门户网站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于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决策执行、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外,相关信息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条例》,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栏目。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0.9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公开信息的发布位置不准确,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不正确,个别子栏目更新不及时等;
(二)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载体建设和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创新力度不够等。
(三)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存在一定局限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9年,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改进情况:
(一)落实信息公开专人负责,信息公开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制定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二)落实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文本使用,统一了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7日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运维电话:0566-5038187 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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