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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阳县总工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06 10:50


各乡镇总工会(工会联合会)、开发区总工会,县直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蓉城镇各社区工会:

为着力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按照委、政府及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对象及标准

(一)金秋助学和金牌蓝领计划。

在我范围内参加2023年高考被本、专科院校(金牌蓝领)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并满足“(家庭近12个月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家庭总人口÷12≤当地低保标准2”。

(二)圆梦计划。

县总工会将继续救助建档在册的高职和普通高校在读的品学兼优(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子女,按学年发放助学金以奖代补其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和路费等,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家庭近12个月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家庭总人口÷12≤当地低保标准2;

2、2020年以来入学的本科、2021年以来入学的专科且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

二、救助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向本人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开发区工会进行申报。所在辖区或单位工会调查核实情况、盖章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帮扶中心初审、信息比对、公示后,报县总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所在辖区或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金秋助学”活动以家庭户为单位,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2、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所在辖区或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所有家庭成员须全部填写完整);  

3、本人及家庭已成年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无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低保证复印件以及自提交申请前连续12个月低保金发放流水复印件(有则提供,没有则无需提供,低保证需有本年度年审记录);

5、大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以及自提交申请前连续12个月医保费用结算单(含门诊发票)复印件(有则提供,没有则无需提供);

6、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另有子女高中或大学在读的,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7、收入证明(家庭已成年成员均需全部提供);

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在职职工的,提供本人自提交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农民工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自提交申请前连续12个月工资流水证明;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的,请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月发放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配偶已退休的,提供退休金银行工资流水;

8、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写清持卡人本人姓名、卡号、手机号,并核准信息无误。

9、《青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授权声明》(所有家庭成员须全部填写)(附件4);

10、《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附件3)(由所在辖区工会走访调查,并签署意见盖章)。

申报材料4、5,有则提供,没有则无需提供。

申报圆梦计划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还需填写《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并提供上学年各科成绩合格单,方可救助(附件5)。

三、救助标准

满足“(家庭近12个月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家庭总人口÷12≤当地低保标准或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困难职工家庭,且没有不予救助情形的,分别救助7250元和5800元。

四、几点说明

(一)关于不予救助的情形

根据《池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暂行办法》第七条及《安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手册(试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子女在高收费(学费超过2万元)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或拥有机动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或者虽未退休但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7、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根据省总、市总要求,农民工家庭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如已经享受其他部门助学救助,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不再予以救助。

五、时间安排

各级工会请于8月20日前将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送至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金牌蓝领”的,截止时间可延迟至9月中旬。蓉城镇各社区由蓉城镇总工会统一组织申报。

六、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省总42101”重点工作部署,确保助学工作落实到位。

2、各级工会要突出重点,对辖区内本年度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摸排,做到精准识别、准确核查,同时对所属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要上门走访、认真摸底,符合条件的继续申报。同时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把真正困难的职工申报上来。

3、各级工会要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充分利用融媒体宣传帮扶政策,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工会助学活动的意义,特别是受到工会助学救助反哺社会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上营造工会助学活动的良好氛围。

    4、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

2、《困难农民工档案表》

3、《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4、《青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授权声明》

5、《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6、《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书(样表)》

 

青阳县总工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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