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青阳县总工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9 17:06 |
一、 受理条件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工会换届、工会法人名称、工会法定代表人、工会住所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变更。
二、所需材料
1、变更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后,本级工会盖章、上级工会盖章。
2、当届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的请示(复印件)。
3、上级工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复印件)。
4、变更项的批文复印件。
5、原持有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如有遗失须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系方式
0566-503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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