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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中年 / 青政办秘 / 其他 / 土地 /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政办秘〔2023〕14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 0566-5020610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0:31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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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政办秘〔202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各单位,县建投集团: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8     

  

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土三普办〔20224号)要求,为保障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土壤适宜性评价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组织开展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二)普查目标。2025年实现对全县三调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全面普查,查明查清全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查对象、内容及技术路线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及技术路线。按照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等9项技术规程规范、《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皖土三普办〔20224号)和《关于全面启动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皖土三普办〔202212号)等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普查工作安排

2023年全面铺开普查工作,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形成普查成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成立组织。20232月底前,组建县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壤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土壤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完成招标。20233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省三普办公布的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和内业检测机构名录,按照招标规定确定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机构。

(三)开展普查。分时段开展多层级技术培训实操、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以及抽查校核,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进行样点校核,根据国务院三普办统一布置下发的采样点,对样点布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典型性、道路可达性等情况进行校核,提出上报调整和增加意见。抢抓午收夏种、秋收秋种两个茬口间歇时段,开展外业调查采样,2023年完成所有乡镇外业采样工作,同步开展样品制备检测,做到采样一批、流转制备一批、检测一批,形成阶段性成果。2024年完成所有内业测试和县级普查数据整理分析。

(四)形成成果。全面总结土壤普查工作。20255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等数据的填报、审核等工作。绘制专业图件,撰写土壤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土壤普查成果。完成土壤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统筹开展土壤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县级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交土壤普查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技术保障。在市级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成立有关专门土壤普查队伍和技术工作组,承担本区域的外业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分环节开展培训和现场实训,全覆盖培训土壤普查工作人员,确保掌握技术规范和操作要领。

(二)强化经费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地方财政负责统筹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等。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进度,将经费纳入本级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

(三)强化质量保障。建立土壤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土壤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土壤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土壤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土壤普查数据。提高工作质量,打造特色亮点,可探索建立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展览馆,利用实物展览和信息化展示立体体现普查成果。

(四)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土壤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土壤普查信息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及重要性,为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姚文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青山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江明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员:姚秀亭  县发展和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丁学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骆劲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何声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丰军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陈云峰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王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和协调推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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