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民 / 企业 / 投资者 / 青少年 / 中年 / 老年 / 青政办秘 / “放管服”改革 / 放管服改革 /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政办秘〔2021〕22号
成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1-05-13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566-5038188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09:28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924
字体大小:[||]

 青政办秘〔202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青有关单位,县建投集团: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3     

  

青阳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便利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改革创新、便民高效、依法监管的原则,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丰富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效率,持续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线上线下可办、易办、好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20213月底前,全面落实第一批58个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第二批74个事项的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不断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明确通办业务模式。根据事项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跨省通办。大力推进全程网办全程网办事项应确保在皖事通办平台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办事窗口应安排工作人员引导、辅助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在移动端或自助服务区完成申报。持续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收受分离收受分离模式,即申请人可在跨省通办窗口或部门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后,在线推送给业务属地部门,由业务属地审批人员对报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申请材料原件必须进行审查的,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不断优化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二)制定通办事项操作指南。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县直牵头部门要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逐项制定具体事项操作指南(参照附件23),精心指导乡镇有关业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设置线下通办专窗。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含部门办事分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并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推动跨省通办窗口向基层延伸,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或园区开展跨省通办试点。加快移动端、电脑端、自助端、电视端、窗口端等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建设,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便利化办事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四)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县级自建的政务服务平台要与皖事通办平台全面对接,按照应上尽上、应上必上的原则,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落实数据共享协调机制,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共享服务,满足跨省通办数据需求。(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五)拓展电子证照等“四电”应用。依托省皖事通办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支撑能力,推进证照、批文、报告、证明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加快统一身份认证对接,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2021520日前,第一批58跨省通办事项的牵头单位对照任务自查自纠,梳理掌握组织领导、运行机制、办件平台、业务流程、系统融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解决办件平台长时间无人登录、无人查看、无人办理等问题,编制完成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具体操作指南并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备案,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

(二)20214月上旬前,设立县级跨省通办专窗。同步建立健全跨省通办专窗异地代收代办业务流转程序和工作机制等,并开展窗口工作人员跨省通办业务培训。5月底前,各乡镇报送跨省通办试点名单,并于5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跨省通办专窗设置。

(三)20215月底前,县政府办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第一批58跨省通办事项牵头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四)20215月底前,推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户口迁移等第二批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已实现全程网办的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完成操作指南编制,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第二批跨省通办事项建立健全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流转程序和工作机制。

(五202112月底前,第二批74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全面完成操作指南编制,运行机制和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牵头单位加强与县直部门沟通衔接,密切跟踪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皖事通办等平台推进跨省通办事项进展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承接、承办各类跨省通办业务,并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拓展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适时开展集中检查和调度,确保第二批跨省通办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六)2021年后,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的范围和深度,按照统一部署逐步推动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等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对口市直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跨省通办任务。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本层级及所属试点村(社区)的跨省通办事项可办、易办、好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不适应的文件规定,细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则标准;要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建立健全申请材料交接管理、综合窗口管理运行、窗口人员岗位职责、异地交流沟通等各项工作制度;要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针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要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政府办将跨省通办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对跨省通办的跟踪督促,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仍然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好差评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跨省通办事项涉及业务的牵头部门每月底前填写《跨省通办实施计划及进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确认(联系人:汪艳,联系电话:5038186,邮箱:qy5038186@163.com)。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广泛宣传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具体举措,让企业和群众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附件:1.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2.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操作指南(样本)

3.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操作指南(样本)

4.跨省通办实施计划及进度情况汇总表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