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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05 00:00 来源: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青阳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青

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xxgk.ahqy.gov.cn/TMP/Nav_gongkaimulu.shtml)。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青阳县政府网(http://www.ahqy.gov.cn/)后,进入信息公开目录,选择青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青阳经济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5031201,传真:3261808

通讯地址:青阳县东河园区平岗路与双溪路交界处。邮编:242800

电子邮箱:qykfq@126.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夏季);800120014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也可以到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委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青阳经济开发区依申请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各种相关的本单位信息的渠道。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依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可向本单位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1
、应公开而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
   
1)规范性文件、周知性公文和其他政策措施;
   
2)经批准实施的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5)本单位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6)本单位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置依据;
   
7)行政许可事项;
   
8)本单位机关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对象资格、办结时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示范文本;
   
9)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10)突发性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11)本单位采购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情况,土地出让情况;
   
12)本单位机关领导成员情况;
   
13)职员招考条件、程序和结果;
   
14)宏观经济基本情况;
   
15)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16)本单位重大活动和结果;
   
17)本单位机关工作的社会监督途径。
   
2、其它本单位信息(包括与申请者本人相关的本单位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本单位信息:
    1
、个人隐私;
    2
、商业秘密;
    3
、国家秘密;
    4
、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
    5
、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信息。   
   
二、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本单位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四、说明:
   
(一)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其它投诉、咨询和建议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二)普发性文件已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点项目,财政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请在“政务公开”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站内的搜索引擎查找。
   
(三)请您在填写表格前先到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ahqy.gov.cn/TMP/Nav_gongkaimulu.shtml)搜索引擎中查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本单位信息,请您提交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
   
(四)根据《池州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用户还可以向本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信息。申请的方式包括网站申请、电话申请、信件申请、现场申请等。
   
(五)如果您在提出申请后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答复,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已经在“政务公开”栏目中予以公示。
   
(六)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以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本单位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不属于该机构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4
、申请公开的本单位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
、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七)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内答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