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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403-0018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2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10:48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

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池州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池自然资规函202491号)和《青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环委办20247号),现制定《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4322          

 

 

 

 

 

 

 


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守好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全力打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决定自2024315日起,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守底线、严整改、促提升”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历年来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整治、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违法违规用地和采矿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确保不出现重大负面问题和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主要围绕7个重点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一)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违规占用耕地。重点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及以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各种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方面问题,以及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执法监察大队牵头负责,矿权科、矿保科、各中心所配合)

(二)矿山生态修复。重点排查整治全县40家有效采矿权、2018年以来已治理的27家废弃及关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问题。(矿保科牵头负责,矿权科配合)

绿色矿山创建。重点开展市级以上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已整改销号问题“回头看”。(矿权科牵头负责,矿保科配合)

土地利用。重点排查整治经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方案开展工作、拆旧区复垦质量、是否按期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问题。(地产开发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配合)

耕地保护。聚焦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永农核实处置不实、永农补划不实等问题。(田长办牵头负责,耕地保护监督科配合)

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重点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实施以来,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用地手续情况,是否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办理矿业权手续等方面问题。(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矿权科、执法监察大队按职能牵头负责)

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聚焦2017年以来已交办的国家、省和市县自查的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关注整改不力、进度滞后、虚假整改、整改反弹等问题。(县局各牵头监管验收科室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深入排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立足部门职责任务,强化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结合日常督导核查等工作,坚持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

推动整改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力争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消除环境风险;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见附件2),科学确定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验收单位,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限和目标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将本周进展报报送至市局相关责任科室,原则上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针对重大敏感事项和舆情要立即向市局、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建立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由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安排,成立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班长。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调度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负责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及县指挥部办公室。

提高政治站位。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持续排查整治,严格监管、验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严明工作纪律。专项行动期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方式,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避免排查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对存在推而不动、上报不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公开通报曝光;对出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且造成不良后果、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2.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青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长:江明星(党组书记、局长)

副班长:吴成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科贝(党组成员、副局长)

  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员:曹  文(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剑(地产开发管理中心主任)

        朱文强(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繁(矿业权管理科科长)

          冕(矿产资源保护与地灾防治科科长)

        汪正田(田长制办公室主任)

        刘新媛(耕地保护监督科、用途管制科副科长)

        张桃雨(勘察测绘队副队长、蓉城中心所所长)

 俊(陵阳中心所所长)

 超(木镇中心所所长)

 靖(石安中心所所长)

 杨(庙前中心所所长)

 


附件2

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问题

领域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目标任务(标准)

整改实施主体

验收(监管)单位

完成

时限

1

生态环境领域

示例:明光市先锋矿石粉厂粉尘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厂区内露天堆存约8000 立方米矿粉物料和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

(填写问题具体表述)

1.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督促企业科学制定整治方案,规范贮存矿粉物料和固体废物。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全面完善升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2023年底前完成。

(填写问题整改所采取的具体工作举措,分条目填写。跨年实施整改的任务,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当年完成整改的任务,需明确季度工作目标。)

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时所达到的状态,做到可调度、可验收、可考核。

××县委、县政府

填写问题整改任务实施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填写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管和验收单位,市县排查上报的问题,一般由市直部门监管、验收。

2023年底。

填写问题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的最后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