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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8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全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8 15:17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要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是为了提高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切实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 )文件要求,开展全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二、参加年检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本次年检对象为2023 12 31 日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包括依法依规办学、制度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场地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三、开展年检的形式是什么?

采取报送书面材料与实地上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培训机构书面材料报送的实际情况,实行抽检式上门评估。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接文件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照年检要求,认真准备年检材料,并于318日前将年检材料提交至青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提交年检资料的,将作为自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处理)

四、年检所需材料有哪些?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年检结果及反馈形式有哪些?

    对年检评估合格的机构,准许继续办学;对因师资配备、设施配置不达标准、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未有效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的机构,视为年检评估不合格,令其限

期整改;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自行要求终止办学资格的可主动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