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责任边界,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了《新河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县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安〔2023〕15号)、《关于印发青阳县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青安办[2023]69号)、《关于印发《青阳县安全生产领域“案例教育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新河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镇实际,《新河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重点从 对大型群众性集会和危化物品、消防、烟花爆竹、电力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调研对非煤矿山、铸造、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企业(改建、扩建、新建)、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是否评审验收备案、美丽乡村建设、建筑市场安全监管负具体责任、校园内食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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