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青阳县司法局制定了《青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青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是响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的依据
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池州市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
四、主要内容
《青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明确了三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法律服务,实施兴商放心工程,包括建立企业“司法超市”、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合会沟通合作专项行动、落实普法责任制等11项重点任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实施护商安心工程,包括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优差双评”、优化行政复议案件立审程序等10项重点任务;三是统筹依法治县,实施安商专心工程,包括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5项重点任务。
五、注意事项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攻克难点,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主动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示范推动,一线窗口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共同构建安全、规范、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政策解读咨询渠道: 电话0566-5021676 地址:蓉城镇青山新城东区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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