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全县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思想认识上把优化营商环境内化为法律服务工作的自觉行动。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举措
(一)优化法律服务,实施兴商放心工程
1.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配合省司法厅、市局完成实体平台数据、信息的录入、汇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应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引等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2.建立企业“司法超市”。有效整合律师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资源,梳理基本法律服务事项清单,采用“线上+线下+订单”的方式,打造服务企业“司法超市”。(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3.延伸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日活动,引导律师、调解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向产业园和企业汇集,定期走访调研、法治体检,促进企业更好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
4.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合会沟通合作专项行动,建立商会和律所“一对一”法律服务联系合作模式,深化“法律体检”、“法律三进活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事务所)
5.支持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调研企业法律顾问聘请情况,引导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向企业推荐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团队服务。加强申请公司律师审批的服务指导,支持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提高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6.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放宽公证执业区域,开通涉企“绿色通道”,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困难,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并实施延时服务、延伸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通过一次性告知、证明材料清单制、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公正服务。(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
7.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实施线上线下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探索法律援助全域受理,确保应援尽援。推动法律援助重点领域服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开辟“绿色通道”,维护农民工等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四进”活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8.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与工商联、有关商会共同成立调解工作站,支持国有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及时合理化解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纠纷,不断扩大商会调解组织的覆盖。(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9.创新和丰富纠纷调处方式。组建律师调解、公证调解团队,结合“青力服务”专项行动,定期开展驻点服务活动,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广“调解+公证”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为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以及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处理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0.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保护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开展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团成员深入企业,开展普法送法、法律咨询等工作,增强企业家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增强企业维权和防范经营风险意识,引导企业依法规范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1.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单位普法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和做法,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二)规范行政执法,实施护商安心工程
12.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对各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的督导,力求做到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1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落实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实施方案,各执法部门建立或遵守本系统自由裁量标准,杜绝“一刀切”执法。规范执法言行、执法文书,推动完善执法标准,杜绝行政处罚随意性。(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14.开展执法案卷“优差双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发掘“示范优案”中的创新点和闪光点,提炼总结升华好的经验做法。抓好差案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卷、行政许可卷的实体和程序,不断整改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倒逼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发展。(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15.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督促执法部门创新执法人员培训方式,加强培训效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业务培训。每年针对全县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一次培训和考试,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法律素养,确保持证上岗,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奠定坚实基础。(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16.推行“首违不罚”,落实免罚清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执法部门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引导承诺整改。推进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各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布免罚清单,并在规定期限内动态调整,以最小的行政处罚成本,达到最高的行政效能。(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17.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质效。(责任部门:合法性审查股)
18.助力社矫对象生产经营。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简化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出审批程序,灵活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避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局)
19.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中,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向县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同时通过局网站、本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等公布举报投诉内容和电话,公布受理方式,拓宽受理渠道,严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20.优化行政复议案件立审程序。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对简单涉企纠纷快立、快办、快调。依托司法所实现行政复议县域范围内异地申请、材料转递,为群众、企业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健全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简单涉企行政复议办案时限。强化个案监督,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行政复议与应诉办)
21.开展涉企案件执法监督检查。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我县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建立执法联系点,收集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和企业诉求信息,组织开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为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三)统筹依法治县,实施安商专心工程
22.突出法治引领。贯彻落实《中共青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任务强力推进。适时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23.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有悖于平等保护和公平竞争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便民利企水平。(责任部门:合法性审查股)
2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政务服务窗口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一站式”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下功夫,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将无法律依据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
26.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涉企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向社会展现政府机关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接受监督、尊重支持司法的良好形象,增强行政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责任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内化为法律服务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夯实责任,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运筹谋划,建立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工作任务的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任务责任不落空。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以转作风树新风的成效引领和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青阳县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阳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青阳县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汪越峰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盛守凯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 峰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耀明 司法局党组成员
李 丹 司法局党组成员
芮 峰 司法局党组成员
成 员:张 宣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任科学 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戴章林 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
王国庆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三级主任科员
黄杰卿 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伍姗姗 办公室主任
张宏诚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丁 勇 蓉城司法所副所长
王 煜 新河司法所所长
王占利 杨田司法所所长
余宏发 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
章思敏 陵阳司法所所长
任利军 杜村司法所所长
苏 阳 木镇司法所所长
孙 勇 庙前司法所所长
陈照明 丁桥司法所所长
金彩虹 乔木司法所所长
黄飞飞 朱备司法所所长
石金喜 安徽青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伟 安徽修实律师事务所主任
戴晋玲 安徽铜池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良峰 安徽典司律师事务所主任
熊震华 县公证处主任
杨长根 蓉城法律服务所主任
王忠诚 杜村法律服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审议研究重大事项,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各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普法宣传工作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行政复议工作组3个专项工作组。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盛守凯
副主任:伍姗姗
成员:黄杰卿、戴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一)普法宣传工作组
组长:芮峰
成员:张宣、胡婷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组
组长:施峰
成员:李谋春、熊震华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行政复议工作组
组长: 盛守凯
成员:黄杰卿、高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