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新河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3月2日下午5:0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5753202,邮箱:1453562402@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一、征求意见文件名称:《新河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范围:各村(居、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以及广大群众;
三、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2日。
四、反馈途径:电子邮箱 1453562402@qq.com
电话 575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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