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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16T/202301-0004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做好全乡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乔安委〔2023〕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30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全乡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5:45 来源: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乔安委〔2023〕3号

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全乡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各 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安办《关于切实抓好节前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全乡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进一步加强节后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准备,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企业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点,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抑制重发展轻安全倾向抬头。当前,一些企业可能抢开工而盲目生产、盲目指挥,过年的欢乐氛围可能让员工的心理滋生躁动情绪而盲目操作,这些行为都极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各企业应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属地管理责任,做足、做细、做实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后复工复产。

三、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准入验收标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乡所有企业严禁擅自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前须及时向乡安委办提交《工贸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经乡安委办组织人员现场审查验收,并经乡政府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予以复产,对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六个不复工”要求,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不完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即落实召开一次收心会、履行一次安全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制定一份应急处置方案。涉及高温金属熔融、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可能导致中毒窒息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要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护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复工复产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有序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按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及安全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未经安全验收、隐患不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依据“谁申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工复产工作责任不落实,检查走过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乔木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