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政〔2022〕17号
为加强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对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对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清底数。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信访、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排查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遵循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层级管理”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相关站所、村委会和网格员力量,健全工作网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镇级组织指导。建立朱备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镇各村开展工作,按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村级细化落实。村级组织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部门协同配合。公安分局、司法所、综治办、村镇建设服务所、农业服务站、市容中队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加强配合,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24日前)。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各村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于1月2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5日-3月25日)。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本地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逐级上报。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乡镇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汇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对确实难以解决的、久拖不决的纠纷,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三是督查汇总。镇工作专班适时对各村组织抽查督查,形成排查报告,连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经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于3月1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三)调处化解阶段(3月26日-5月25日)。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做好分类处置,边排查边化解,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镇工作专班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乡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盖章后,每月1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26日-6月30日)。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6月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乡镇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销号后,于6月25日前盖章报县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镇工作专班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推动纠纷排查化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各村要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上报。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措施。
附件:1.朱备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人员信息表
2.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