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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杨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6:22 来源:青阳县杨田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杨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杨田街81号,电话:0566-5480918,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杨田镇围绕群众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聚焦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养老等热点,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及惠农补贴发放名单,针对惠农补贴,努力做到政策、标准、对象、金额“四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通过公示栏、线上征集等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2025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3条,包含政策文件1条、决策公开5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12条,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8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7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4条、安全生产3条、农村危房改造2条、养老服务13条、 就业创业2条、卫生健康5条、社会保障64条,社会救助39条,回应关切17条等模块。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办结2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善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与发布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统一公开与系统清理。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梳理排查,及时标注失效文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通过联合会商提升答复精准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持续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矩阵,线上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信息分类与更新频次,实现重点信息同步推送。线下积极利用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等实体平台,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同步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规范运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平台融合服务能力与公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五监督保障。我镇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层层推进。完善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公开电话、线上平台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办理回应公众申请与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督促整改,以有力监督保障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2025年,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工作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形式多样性仍需提升,部分解读存在“重转载、轻原创”现象。三是部门协同效能有待提高,跨领域信息共享不及时、口径不统一的情况偶有发生。

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镇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民生重点,细化公开事项清单,确保信息公开更贴合群众需求;二是明确政策起草或牵头部门为解读责任主体,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杜绝简单转载、照搬照抄,鼓励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进行原创性、特色化解读;三是健全互动机制,畅通留言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