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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朱备镇府前西路,电话:0566-5450002,邮箱:zhubeilvyou@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朱备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我镇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关切重点领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精准推送各类政务信息255条,累计浏览量达39481次。其中,围绕我镇重点工作安排,累计更新财政资金信息46条,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8条,涵盖工程招投标、采购项目等关键内容,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社会救助信息65条,详细公示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与发放情况,确保民生保障公正可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夯实,建立常态化信息维护机制。一方面扎实开展无效信息清理专项行动,定期对平台存量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下架过时、失效、废止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避免误导群众;另一方面建立“源头采集+多级审核+台账管理”全流程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员负责采集一手数据,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党政办,对财政资金使用、社会救助发放等关键信息,同步核查原始凭证与系统数据,记录公开事项、数据来源、责任人等关键信息,修正数据误差、表述模糊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以来,我镇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账号、线下政务公开专窗等渠道,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化公开矩阵。线上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优化页面展示与检索功能,提升信息传播效率;线下完善政务公开专窗硬件设施,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提供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让不同群体都能便捷获取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朱备镇积极发挥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作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通过多方面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针对性改进工作短板。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公开工作落地见效。2025年,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动态更新机制不健全”,部分信息存在“一公开即停滞”的情况,如阶段性工作进展、政策执行动态等内容未按实际进度持续更新,导致信息时效性衰减。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实用性适配不足”,面向群众的政策解读多为文字原文转发,缺乏通俗化、场景化的解读形式(如图文、案例等),基层群众理解和获取信息的难度较大。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且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和学习。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动态更新机制,针对阶段性工作、政策执行等内容制定“定期更新清单”,明确更新节点与责任人员,建立信息时效性自查台账,确保公开内容与工作进度同步。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内容的呈现形式,针对群众关切的政策内容,增加“政策问答”“案例图解”等通俗化解读模块,结合乡镇实际场景(如民生救助、办事流程)拆解信息,降低群众理解门槛。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