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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53 来源:青阳县审计局 字体:[ ]
池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庙前路272号,电话:0566-5021620,邮箱:751585735@qq.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阳县审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特点,努力把审计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审计实效,扩大审计影响的重要抓手。

(一)主动公开 

为了突出审计部门特点,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要求,审计部门政务公开撤销了一些非必要的栏目,加强了审计结果的公开。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行政权力运行、审计公开等政府信息83条。

围绕公开条例,强化审计结果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以公开强化监督。不断推进审计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依法、真实、准确及时地公开审计结果,每年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审计年度计划和项目审计结果,按季度发布我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结果。二是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整改,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在将整改结果报审计机关的同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指南部分,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公布了网络联系方式等内容,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口,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程序,确保公开信息质量。定期组织人员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最新要求加大重点领域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二是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开设专栏征集意见建议。三是严格按照涉密信息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和经办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多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机关人员人少事多,审计工作又比较特殊,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同时需要在外审计,无法及时有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为此审计局设置办公室、综合股共管模式,“谁有时间谁更新,谁在单位谁管理”的模式。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稳步提升,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部门交叉,导致部门之间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间接影响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各部门参与度不高。   

下一步将认真聚焦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点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体制机制上完善政务公开的部门边界,划分好机关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政务公开职能范围,各司其职,发挥各部门特点,形成合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更好。二是根据《青阳县审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鼓励机关各部门参与到政务公开的新闻、审计结果公开中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上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