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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青阳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134楼,邮编:242800,电话(传真):0566-502139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青阳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结合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梳理政审批事项、简化流程,强化办理深度,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网上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交通动态、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26项二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类目录中设置6项三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6条,基本实现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范性文件情况

本年度发布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5条,其中内设科室简介5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中专项工作规划1条、年度工作计划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发布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工作通报信息12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6)项:

本年度共发布行政处罚类公开信息12条,行政强制类相关信息4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决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青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简介、项目批复、项目招投标及项目施工进度等信息5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信息情况。

公开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预警信息1条;公开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等方案信息10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加大环境保护公开力度,发布环境保护相关信息5条,安全生产检查信息13条,强化交通监督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34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汇总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行政许可信息12条。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1、《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 “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本年度共发布上级政策解读5条,本级解读材料4件。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交通相关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分别在办公地点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同时严格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了网站的服务效率和品质。二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做好执法信息公示。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围绕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管,确保平台管理有序。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综计股、安全股、建管股、运管股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安排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信息管理纳入全年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38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39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5.75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对重点项目的开展情况公布较少,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无据可查,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二)改进情况:我局制定《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中重大项目、主动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